爱旭股份: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豁免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容诚专字[2023]518Z0966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922-926(100037) TEL: 010-6600 1391 FAX: 010-6600 13 92 E-mail:bj@rsmchina.com.cn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爱旭股 份")收到贵所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下发的《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595 号) (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会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会计师"、"本所")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所涉 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回复,现提交贵所,请予以审核。 https//WWW.rsm.global/china/ | 问题 | 1、关于前次募投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