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旭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0732)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经 2023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爱旭新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董事 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政策与方案,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等。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 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