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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旭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爱旭股份爱旭股份(SH:600732)2023-12-29 19:15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0732)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保护中小股东及其他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