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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旭股份: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爱旭股份爱旭股份(SH:600732)2024-06-24 21:52

股权激励会议 - 2023年7月17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9] - 2024年6月24日会议同意724名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10] 行权条件与数据 - 第一个行权期需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或出货量增长率不低于10%[14] - 可行权数量3,520,464份,人数724人,价格26.81元/股[16] - 股权激励计划总量13,162,138份,授予时总股本1,827,931,229股[19] 行权安排 - 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主办券商为华泰证券[17] - 股票来源为定向增发A股普通股[17] - 第一个行权期间暂定为2024年7月29日至2025年7月25日[17] 行权情况 - 已取得现阶段必要批准与授权,条件已满足且安排合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