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蓝谷: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十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 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 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应占过半数。 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