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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汽蓝谷: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北汽蓝谷北汽蓝谷(SH:600733)2023-12-12 18:58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十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治理水平,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确保对公司经营层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及《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负责审 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过半数。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作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独 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