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蓝谷: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十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 条款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优化监事会结构,公司拟将监事会成员人数由 7 人调整为 5 人。现对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 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相关条款修订前后对比情况如下: | 修订前 | | 修订后 | | --- | --- | --- | | 第一百五十四条 |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第一百五十四条 |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 | 7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 1 人。监事会 5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 1 人。监事会 | | 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 | | 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 | | 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 | | 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 | | 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