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蓝谷: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股权相关 - 北京汽车受托行使北汽蓝谷1,276,341,932股股份表决权,约占其总股本22.90%[2] - 收购前北汽集团持有北汽蓝谷2337395237股股份,约占总股本41.94%[15] - 收购后北京汽车能实际支配北汽蓝谷约38.70%的表决权,成控股股东[18] 公司信息 - 北京汽车成立于2010年9月20日,注册资本801,533.8182万元[8] - 北京汽车控股股东为北汽集团,实控人为北京市国资委[8] 收购进程 - 2024年3月15日相关董事会审议通过收购[22] - 2024年3月26日北汽集团出具批复[22] - 2024年5月22日北京汽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收购[22] 信息披露 - 2024年3月16日北汽蓝谷发布权益变动和收购报告书摘要[23] - 北汽蓝谷拟于2024年5月22日发布收购报告书[23] 股票交易 - 收购事实发生前6个月内,收购人无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形[24] - 李志淳2023年11月买卖2700股北汽蓝谷股票[26] - 张祖原2023年11月卖出10000股北汽蓝谷股票[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