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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福州赤恒成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ST实达ST实达(SH:600734)2024-03-14 19:03

名 称 关于对福州赤恒成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文 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3号 主 题 词 关于对福州赤恒成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 定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4-00002622 分 类 福州赤恒成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10290460000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 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 施不停止执行。 福建证监局 2024年3月13日 【打印】 【关闭窗口】 2021年12月24日,你企业与衢州酷特互联网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衢州酷特)签订《合作协 议书》,约定你企业通过重整方式取得的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实达)106,043,500股股票(占 ST实达总股本的4.87%)转让给衢州酷特,转让后股份不发生交割,你企业代衢州酷特继续持有ST实达上述股 票。2021年12月27日,你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