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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
ST实达ST实达(SH:600734)2024-03-25 17:21

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决定书 〔2024〕58 号 关于对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 当事人: 周 乐,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董事长。 一、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9 号)(以下 -1- (一)未按规定披露重要合同订立事项 ──────────────────────── 简称《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的事实,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 ST 实达或公司)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方面, 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如下违规行为。 2021 年 12 月 28 日,ST 实达与林某签署《深圳兴飞科技有 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 将持有的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兴飞)70%股 权以 1 元价格转让给林某。该股权处置使得 ST 实达 2021 年合 并报表层面确认投资收益 1,813,694,080.28 元,占公司 2020 年经 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 306.86%。ST 实达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八十条 第二款第三项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