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锦: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臧昕)
候选人资格 - 具备5年以上法律等履职所需工作经验[2] - 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等[4] - 不在相关股东单位任职及无亲属任职[4] - 近36个月未受证监会处罚等[5]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5] 其他情况 - 已通过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6] - 声明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6]
候选人资格 - 具备5年以上法律等履职所需工作经验[2] - 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等[4] - 不在相关股东单位任职及无亲属任职[4] - 近36个月未受证监会处罚等[5]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5] 其他情况 - 已通过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6] - 声明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