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锦:新华锦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1] -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1] 人事调整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调整为臧昕、刘树艳、张航[1] - 聘任刘亭亭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期至第十三届董事会届满[1] 议案表决 - 调整提名委员会委员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1] - 聘任证券事务代表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1]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1] -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1] 人事调整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调整为臧昕、刘树艳、张航[1] - 聘任刘亭亭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期至第十三届董事会届满[1] 议案表决 - 调整提名委员会委员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1] - 聘任证券事务代表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