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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苏州高新公司章程(2024年5月修订)
苏州高新苏州高新(SH:600736)2024-04-26 18:4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6年7月23日首次发行1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名称为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6] - 公司住所为江苏省苏州市新区运河路8号,邮政编码215011[8]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51292907元[9]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高新技术产品投资、开发和生产等[14] 股本结构 - 公司经批准发行普通股总数为6000万股,发起人股占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61.46%[23] - 公司总股本为1151292907股,全部为普通股[2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3][3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4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42]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0]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通知[57][58]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至二人[9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需经董事会审议[9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05] 管理层任期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6]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115] -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125]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130]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31] - 监事会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32]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报[136]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6]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最低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最低20%[142]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制度和人员职责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148]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50][151]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62][163][164]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