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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苏州高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
苏州高新苏州高新(SH:600736)2024-04-26 18:41

会议通知与召开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独立董事,紧急情况经同意可免时限[3]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专门会议[3] 会议召集与主持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主持,不履职时可自行召集[3] 职权行使与审议 - 关联交易等经会议讨论且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3] - 行使特别职权前经会议讨论,部分需过半数同意[4][5] 信息披露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职权时公司及时披露[6] - 会议职权不能正常行使时披露情况和理由[7] 会议记录与费用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记录讨论事项及独立意见[9][10]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