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苏州高新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
战略委员会组成 - 公司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五名董事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4] 战略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5] - 人数低于规定三分之二时原委员仍履职[5] - 经提议和讨论可对委员任期内调整[5] 战略委员会下设机构 - 下设投资评审小组,公司总经理任组长[5] 战略委员会会议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主任委员主持[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3]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15] 制度实施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