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索普:江苏索普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同君)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刘同君,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江苏索普(集团) 有限公司提名为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 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根据相关规定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展的独立董 事任前培训。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 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 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