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索普:江苏索普监事会议事规则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监事会的组织和行为,提高监事 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充分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治理 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 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 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三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监事、监事会指定的工作 人员、列席监事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监事会 第四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 中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 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五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 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P A G E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 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 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