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索普:江苏索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提名委员会运作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不定期开会,提前三天通知[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3] 提名委员会职责 - 对董事会规模和构成提建议[7] - 研究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7] - 董事等选任提前一至两月提建议材料[10] 决议与记录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