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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科技: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5月修订)
600751海航科技(600751)2024-05-15 18:41

股本变更 - 1998年度每10股送6股,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股,送转后注册资本变为46600万股[5] - 2001年3月每10股配售3股,注册资本变为49264.882万股[5] - 2012年12月股权分置改革后,注册资本变为89264.882万股[6] - 2013年9月非公开发行后注册资本变为2899337783股[6] - 1992年7月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000万股[7] - 1996年3月发行9000万股B种股票并于4月30日上市[7] - 2001年以2000年末总股本为基础10:3配股,实际配售26648820股[8][9] - 股权分置改革以4亿元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4亿股[9] - 2014年12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2006688963股[9] 股权结构 - 公司经批准发行普通股总数为2899337783股[18] - A股股东持有2573189052股,占比88.75%[18] - B股股东持有326148731股,占比11.25%[18] 股份回购与转让 - 提议人拟提议特定情形股份回购,应在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向董事会提出[21]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22] - 公司收购股份后,特定情形应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22] - 部分情形应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22]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2]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24]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29]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董事会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1] 股东大会与董事会决策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34] - 董事会有权决定单笔担保额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百分之十的对外担保[34]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五十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批[3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43]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3] 董事与独立董事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1]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拥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69] - 独立董事每年需对独立性自查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报同时披露[71]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任期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7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提取[117]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119] - 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22]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125]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用期为一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年会结束至下次结束,可续聘[130]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