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科技: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5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监督评估内部控制等[9]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需形成审议意见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11] 内部审计工作组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每年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4] - 督导其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检查[15] - 公司计划财务部应对募集资金使用设台账,其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19]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26] -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6] - 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至少十年[31] 信息披露 - 须披露审计委员会人员情况,包括构成、专业背景、5年内从业经历及人员变动情况[30] - 须在披露年度报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30] - 履职发现重大问题触及披露标准,须及时披露事项及整改情况[32] - 向董事会提审议意见未被采纳,须披露事项并说明理由[32] - 须按规定披露审计委员会就重大事项出具的专项意见[32] 实施细则 - 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