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本变更 - 1998年度每10股送6股,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股,送转后注册资本变为46600万股[5] - 2001年3月每10股配售3股,注册资本变为49264.882万股[5] - 2012年12月股权分置改革后,注册资本变为89264.882万股[6] - 2013年9月非公开发行后注册资本变为2899337783股[6] - 1992年7月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000万股[7] - 1996年3月发行9000万股B种股票[7] - 2001年以2000年末总股本466000000股为基础10:3比例配股,实际配售26648820股[8][9] - 股权分置改革以4亿元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4亿股[9] - 2014年12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2006688963股[9] 股权结构 - 公司经批准发行普通股总数为2899337783股[18] - A股股东持有2573189052股,占比88.75%[18] - B股股东持有326148731股,占比11.25%[18] 股份回购 - 提议人拟提议特定情形股份回购,应在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向公司董事会提出[20] - 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等条件满足时可进行特定情形股份回购[20]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21]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特定情形应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21]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部分情形应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21] 股东权益与义务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23]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39]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书面报告并披露[30]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6][39]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4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42]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2] 董事会 - 董事会由四名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两人[75]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83] -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经董事会聘任可连任[95] 监事会 -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两名由股东代表出任,一名由职工代表出任[103] -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三分之二以上选举产生[103]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提前十日送达[104] - 监事会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04]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在税后利润中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达到注册资本50%可不再提取[110]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13]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112]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40%[112]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20%[112] - 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5] - 公司每十股股票分得的股票股利应不少于一股[115] 信息披露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08]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8] - 公司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08] 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用期为一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年会结束至下次结束,可续聘[120]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30天通知,股东大会表决时允许其陈述意见[121]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或分立,自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30日(接到通知)或45日(未接到通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28]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30日(接到通知)或45日(未接到通知)内有权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28]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31]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31] -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债权人30日(接到通知)或45日(未接到通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132]
海航科技: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9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