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星股份:庚星股份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2、董事会秘书候选人李秀新先生具备岗位职责所要求的职业品德、工作经 验和知识技能,并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在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李秀新 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3、经审核,李秀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 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核了相关会议资料,基于客观、独立判断,就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拟提交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经核查,我们认为: 二〇二三年九月一日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聘任李秀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