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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600753庚星股份(600753)2024-03-13 17:25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证公监函〔2024〕0067 号 1 事长,公司原董事兼总经理夏建丰、现任董事徐红星曾任武汉敏声 董事,武汉敏声为公司关联法人,上述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达 到董事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但公司未就该关 联交易事项及时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迟至 2024 年 1 月 24 日才披露《关于放弃优先认购权暨追认关联交易的公告》,已 召开董事会审议对上述事项进行审议并披露。 公司未及时就关联交易事项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影 响了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合理预期。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2.1.1 条、第 2.1.7 条、第 6.3.6 条等有关规定。 关于对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 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当事人: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庚星股份,A 股证 券代码:600753; 姚米娜,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夏建丰,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经查明,根据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庚星股份 或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