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庚星股份:庚星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600753庚星股份(600753)2024-06-07 17:43

公司治理 - 2024年6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1] - 独立董事辞职或比例不符规定等情况,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4] - 审计委员会成员要求及召集人规定[2]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3]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3] - 独立董事连续2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解除其职务[3] - 公司可经法定程序解除独立董事职务并披露理由[3] -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情形应辞职,未辞董事会应解除职务[3] - 独立董事辞职应提交书面报告,公司应披露原因[3] 关联交易与职权 - 重大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4]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第(五)项需全体同意[4] - 公司股东等资金往来超规定,独立董事应发表独立意见[4] -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5] 制度修订 - 《公司章程》修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6] - 公司梳理完善相关治理制度[7] - 《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制度》全文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 独立董事权益与义务 - 公司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重大事项提前通知并提供资料[5]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联名提出延期召开或审议,董事会应采纳[5] - 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10]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适当津贴,标准报股东大会通过并在年报披露[11] - 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取得额外未披露利益[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