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星股份:庚星股份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监管相关 - 公司2024年6月14日收到上交所《监管工作函》[2] - 董事会认为浙江海歆临时提案不符规定,不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 要求说明拒绝理由合规性,律师核实发表意见[3] - 要求浙江海歆依法合规行使股东权利[3] - 要求董事会审慎处理临时提案事项[3] 信息披露 - 公司收到函后立即披露,2个工作日内披露回复[3] - 公司将落实函件事项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4] - 指定《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披露信息[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