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与提案 - 2024年6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4] - 2024年6月13日董事会收到浙江海歆12项临时议案[4] - 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浙江海歆增加临时提案议案未通过[7] - 2024年6月15日公司公告相关议案及对股东临时提案不予提交审议说明[13][18] 规则与资格 - 单独或合计持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8][13] - 发出提案通知至会议决议公告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3%[8] - 公司现任8届9名董事任职资格符合规定[9] - 董事任期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兼任总经理等职务董事不超总数1/2[11]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持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公司董事和监事[13] - 候选董事或监事当选须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票数[16] 罢免与选举 - 董事会认为浙江海歆罢免8位董事缺乏依据,不符合规定[10][12] - 浙江海歆拟罢免董事不利于公司稳定,可能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14] - 浙江海歆提议罢免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人数多于1人,累积投票制适用不确定[14] - 议案10及议案11因议案1至议案8不提交审议,缺乏提交基础[14] - 《罢免议案》通过不确定,《选举议案》无法实行累积投票制[17] - 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吴国尚在任期内,任职资格符合规定[18] - 董事会认为浙江海歆罢免非职工代表监事无违规情形[18] - 其他股东知悉《罢免议案》后被剥夺提名监事权利[18] 信息披露 -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20]
庚星股份:庚星股份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