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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星股份: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对股东临时提案不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00753庚星股份(600753)2024-06-18 20:28

会议安排 - 2024年6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9] - 2024年6月8日公告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9] - 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股东临时提案[13] 提案情况 - 2024年6月13日董事会收到浙江海歆增加临时提案函,含12项议案[10] - 提案1 - 5表决结果决定提案10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11] - 提案6 - 8表决结果决定提案11应选独立董事人数[12] - 提案9通过为提案12候选人当选前提[12] 审议结果 - 《关于公司股东浙江海歆要求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14] - 2024年6月15日公告对股东临时提案不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说明[13] 规则依据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普通股股东可提临时提案[14][24] - 公司董事会有认定临时提案是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权利和义务[24] - 董事、监事选举人数多于1人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2] - 临时提案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十三条规定[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