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潮软件: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在该任期内,如有战略委员会成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 资格,并由战略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