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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潮软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浪潮软件浪潮软件(SH:600756)2024-04-03 17:01

第一章 总则 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提高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规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召 集人必须为会计专业人士,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并由三名或以上董 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均须具有能够履 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其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为会计 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委员应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过半数。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当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 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 者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