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能源:辽宁能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战略委员会修订 - 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1] 战略委员会构成 - 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或副董事长担任[4]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应于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11]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11] 其他规定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11]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2]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行[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