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能源:辽宁能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修订 - 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1] 成员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4] 产生方式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7] 工作细则 - 确定人选考虑公司多方面需要,负责拟定标准程序等[7][12] 实施与解释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归董事会[20]
提名委员会修订 - 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1] 成员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4] 产生方式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7] 工作细则 - 确定人选考虑公司多方面需要,负责拟定标准程序等[7][12] 实施与解释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归董事会[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