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策医疗: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1229
通策医疗通策医疗(SH:600763)2023-12-29 16:17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3] - 设3名,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需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7]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9] 提名与选任流程 - 董事会等可提出候选人[12] - 候选人确定提名两日内在线填报履历[14] - 选任后30日公司报送声明及承诺书[14] 任期与补选 - 连任不超六年[15] - 辞职60日内完成补选[16] - 不符规定停止履职,比例不符60日内补选[17] 职责与工作要求 - 在相关委员会占比超1/2,审计委员会由其担任召集人[22] - 每年保证不少于15天现场调查[23] - 工作记录等资料至少保存10年[24] 职权行使 - 2名以上认为资料不充分可联名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6] - 行使特定职权经全体过半数同意[20] - 特定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信息披露 - 行使职权公司应及时披露[21]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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