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防: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中国海防中国海防(SH:600764)2024-04-26 19:02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6]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7]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8] 任期与工作机制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9] - 下设工作组,由内部审计机构牵头,董事会秘书协助[8]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9] - 两名以上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21] - 会议须2/3以上委员出席,一人一票,表决方式多样,临时可通讯表决[21] 职责与权限 - 相关事项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检查,出具内控有效性评估意见并报告[13] -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先形成审议意见提建议[16] 其他规定 - 会议制作记录,出席人员签字,董事会秘书保存[22] - 通过的审议意见书面提交董事会[23] - 成员与事项有利害关系须回避[24] - 公司披露人员及履职情况等信息[27]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修改和解释权归董事会[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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