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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重机: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的法律意见书
中航重机中航重机(SH:600765)2023-10-29 17:36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 的法律意见书 - 2 Ph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4楼 中国 · 北京 二〇二三年十月 E REUT ■ 务 Ff A YUAN LAW OFFICES 北京BEIJING · 上海SHANGHAI · 深圳SHENZHEN · 香港HONG KONG · 广州GUANGZHOU · 西安XI'AN 致: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 的法律意见书 本所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目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国家正式公布、 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基于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对 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对本期激励计划相关法律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中航重机为实施本期激励计划之目的而使用,非经本所事 先书面许可,不得被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中航重机实施本期激励计划的必备法律文件 之一,随其他申请材料一起上报或公开披露,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基于上述内容,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