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重机: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草案)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 (草案)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月 声 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草 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 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委关于进一 步做好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央企业控股 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航重机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制定。 2、本激励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本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 量不超过 1,338.80 万股,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47,204.91 万股的 0.9095%,其中首次授予不超过 1,238.80 万股股票,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 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