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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龙电业: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祥龙电业祥龙电业(SH:600769)2023-12-11 15:3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 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武汉祥龙电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职责包括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 出建议,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等。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会 计师及经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 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