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龙电业: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委员会构成与选举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3 - 5名董事,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1名,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批准[5] 委员会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缺员补足[5]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提建议[7] 日常运作与会议 - 日常办事机构为证券部,负责资料与筹备[5]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三天通知[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过半通过[12]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12] - 细则自董事会通过执行,由董事会解释[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