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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艺股份:综艺股份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
综艺股份综艺股份(SH:600770)2024-04-19 16:54

战略委员会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可下设投资评审小组,总经理任组长[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0] 审计委员会 - 成员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超二分之一,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16] -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1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16] -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5] - 会议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提名委员会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32]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32]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32] - 负责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3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39]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4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5]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5]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47]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51] 内部审计 - 公司设内部审计部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16]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年度结束后提交报告[2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一次[22] 信息披露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内控评价及内控审计报告[14][23] 实施细则 - 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