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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通信: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2024年4月)
600776东方通信(600776)2024-04-26 21:13

提名委员会设置 - 隶属于董事会,设三名或以上委员,含一名主任委员[2][4] - 独立董事委员占成员总数1/2以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4] 提名委员会职责 - 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事项[6] - 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审议[7] 会议相关 - 按需召开,提前三天发通知,三种情形20个工作日内召集[8][11] - 一半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规则经董事会批准生效[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