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5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最近36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等不得任职[7]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8] 独立董事选举与解职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7] - 不符合规定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补选[9]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9]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补选[10]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18]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9] 会议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4] 事项审议规则 - 关联交易等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3] - 行使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等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6] 信息披露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0] 履职保障 -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条件和人员支持[22]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2] - 董事会会议提前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提前三日[25]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3] - 履职受阻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报告[24] 费用与津贴 - 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4] - 公司可为独立董事建责任保险制度[24] - 给予与其职责适应的津贴,标准经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披露[24]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6]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监高的股东[26]
水井坊:水井坊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5月14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