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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井坊:水井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5月14日修订)
水井坊水井坊(SH:600779)2024-05-14 17:24

战略与执行委员会 - 成员由七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6]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报董事会批准[7]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7] - 不定期会议,会前三天通知委员[16]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等,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6] 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 - 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2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25] - 召集人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委员内选举,报董事会批准[2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25]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前三天通知委员[35]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董事会有否决权[35] - 有权委托中介公司等,费用公司负责[28]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4]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前三天通知委员[54]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董事会有否决权[54]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方案报董事会审议[42] -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等为其决策提供资料[50] - 考评结果及报酬数额报公司董事会[52] - 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55] 审计委员会 - 成员由四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65]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单独沟通会议[68]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每季度一次[83]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84] -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部门向其报告[69][70] - 上市公司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其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建议[76] - 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主持委员会工作[6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65] - 会议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公司董事会[86] - 出席及列席人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86] 实施细则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89]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89] - 与国家法律等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89] - 修订权、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