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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百货: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于晓鸥)
新华百货新华百货(SH:600785)2024-03-21 17:38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于晓鸥:大专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1990 年 4 月至 2010 年 12 月在宁夏 会计师事务所(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银川分所)先后任审计助理、会计、办 公室主任、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副主任会计师、行政总监等至退休。2011 年 至今返聘宁夏中京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副主任会计师。现任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第六号-定期报告)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作为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勤勉尽责的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在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独立性、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