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百货: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3月修订)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对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行为。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 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 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与、可 交换债换股、股票权益互换等减持股份的,应当按照本制度办理。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