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纺城:轻纺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至7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5]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5]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17]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会议通知与记录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提前三日提供资料[17] - 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邮件等通知[17]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9] 关联议题与审议 - 关联委员回避,无关联委员过半数出席可举行,决议无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18] - 审议意见书面提交董事会[20] 信息披露 - 披露审计委员会人员情况[23] - 年报时披露年度履职情况[23] - 履职重大问题触及标准及时披露整改情况[23] - 意见未被采纳披露并说明理由[23] - 按规定披露专项意见[24] 细则实施与解释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7] - 细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