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纺城:轻纺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会议出席情况 -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为27人[4] -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为615,399,062股,占45.32%[4] 议案表决情况 -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议案同意票数613,795,018,占99.7393%[8][10][11][12]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同意票数609,792,614,占99.0889%[12] -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方案》5%以下股东同意票数60,341,370,占97.4106%[15] 选举情况 - 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潘建华等得票比例92.5483%,傅祖康112.2429%[12] - 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程惠芳等得票比例95.6732%[12][13] - 选举监事候选人李传芳等得票比例95.6732%[14] - 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潘建华等在5%以下股东中得票比例25.9714%,傅祖康221.6276%[15] - 选举独立董事和监事候选人在5%以下股东中得票比例约57.0155%[15] 其他 -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事务所为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18] - 见证律师为吴钢、张峥[18] -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等合法有效[18]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5月8日[19] - 上网公告文件为法律意见书[19] - 报备文件为股东大会决议[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