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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能置业: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京能置业京能置业(SH:600791)2024-04-26 19:17

独立董事任期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会议召集与组织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6] - 原则上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资料,可开临时会[12] 会议表决与通过 - 表决一人一票,审议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通过[14] - 须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举行,非独立董事无表决权[15] 履职保障 -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条件、人员及费用[9][10] - 董事会秘书确保信息畅通及获取资源和意见[8] 档案保存 - 专门会议档案保存期限至少十年[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