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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股份: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修订)
神马股份神马股份(SH:600810)2024-01-30 18:14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 提高公司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本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1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 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等专门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 人。 第二章 任职资格与任免 第五条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 事: (一)在公司或者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主要社会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