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马股份: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 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 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一 名。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 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 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