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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工股份: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议稿)
厦工股份厦工股份(SH:600815)2023-11-17 17:18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年--审议稿)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厦门厦工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构成及职责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行使职权。 公司董事会由七至九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的人数占董事会人数的比例不低 于三分之一。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 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三条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及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法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