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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通重工: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
宇通重工宇通重工(SH:600817)2024-04-01 18:38

利润分配方式 -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优先现金分红[4] 现金分红条件 - 现金分红需满足现金充裕、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审计报告标准无保留意见[5] 现金分红比例 - 连续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30%[5]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5]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5]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5] 中期分红上限 -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超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 政策调整与实施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7] - 本回报规划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及实施[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