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开新能:金开新能股份回购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关于 金 开 新 能 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回 购 股 份 Z 法律意见书 大成(意)字 [2023] JKXN 第 1114 号 面事务所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 10 号兆泰国际中心B座 16-21 层(100020) 16-21F, Tower B, ZT International Center, No. 10, Chaoyangmen Nandajie Chaoyang District, 100020, Beijing, China Tel: +86 10-58137799 Fax: +86 10-58137788 致: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接受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司"或"金 开新能")的委托,就贵司回购股份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特作出如下说明: 1、本所律师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本所 对该等事实的了解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表法律意见,以 所陈述的范围为事实依据。 2、本所仅对金开新能回购股份的有关法律问题 ...